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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破解 疯狂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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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系统无弹窗 在现代,盗版就好像是正版的孪生弟弟,他往往只比他的哥哥晚诞生“一会儿”,但是他却比哥哥的大方多了,他给所有人提供全部功能,乐意给所有人都提供免费服务。盗版和反盗版之间的斗争,犹如病毒和杀毒软件之间的斗争一样,打从出生起就是死对头,反盗版技术是“盾”。不断改进加密算法,从而达到不被盗版技术“矛”攻破的目的。

    但是,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攻防战中,“矛”似乎更为锋利,经常将“盾”成功刺穿,从而取得胜利,其中的原因除了“盾”过于被动,只能老实巴交的乖乖等着“矛”来进攻之外,很大程度上还在于,“盾”的编制者通常只是一个公司或者一个团体的精英,而他们要面对的,往往是全世界的高手,这本来就是一种非常不对称的攻防战。所以,就算是像微软这种世界级的巨头软件公司,其推出的加密机制在一天之后,也往往逃离不了被破解的命运。

    “盗版软件”这个词汇在商业软件出现之前是不存在的,自由软件是计算机业与身俱来的传统计算机的展史,从1946年到6o年代,从IBm蓝色巨人到aRpaneT。从集成电路到pc机,从互联网到电信自由经营。每一个时期都留下了“自由”的影子。那个时候,软件的“自由拷贝”和“源代码”开放是整个计算机业,包括个人电脑及互联网两个领域的天然的软件开和传播模式。早在6o年代,就有以大学为阵,以年轻人为主体,自由的交流的风尚,并在软件开与研究方面硕果累累:如等等。在个人电脑革命还没爆之前。软件的传播是鼓励自由拷贝的,正是这种自由拷贝、信息共享的精神上点燃了个人电脑革命,促成了软件业的展。

    而这也是黑客们一直坚持的“黑客精神”。他们始终认为,软件和互联网就应该像以前那样,继续保持自由、共享和免费。而比尔盖茨这孩子。以前也是一个黑客,他凭借自由软件搞出了Basic,后来又搞出了dos。但是这个时候他抛弃了黑客精神,转而展所谓的“商业软件”,即要想使用他的软件,就得付钱。在7o年代,以比尔盖茨《至电脑业余爱好者的一封公开信》为标志,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伯尔尼公约》为框架,软件步入了copyright的时代。

    “软件破解者(cracker)”实际上也是从这个时候才正式从黑客这个主干分离出来,他们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盗版者,他们通常都有自己的精神信仰,破解软件,他们聚集在一起,号称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纯技术团体”。

    而说起软件破解,就不得不提到一个词汇“arez”。这个单词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are”,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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