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这小家伙何止是天生神力,根本就是太白星下凡嘛。
不过,那个叫徐凤年的小王八蛋真的要回来了?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想当年他头回来王府,可是吃足了苦头,先被当成骗吃骗喝的江湖骗子不说,那才七八岁的兔崽子直接放了一群恶犬来咬自己,后来好不容易解释清楚,进了府邸,小王八玩意就又坏心眼了,派了两位娇滴滴的美娇――娘三更半夜来敲门,说是天气冷要暖被子,若非贫道定力超凡脱俗,还真就着了道,现在偶尔想起来,挺后悔没跟两位姑娘彻夜畅聊《大洞真经》和《黄庭经》,即便不聊这个,聊聊《**心经》也好嘛。
黄昏中,官道上一老一少被余晖拉长了身影,老的背负着一个被破布包裹的长条状行囊,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弄个破碗蹲地上就能乞讨了,牵着一匹瘦骨嶙嶙的跛马。小的其实岁数不小,满脸胡茬,一身市井麻衫,逃荒的难民一般。
“老黄,再撑会儿,进了城回了家,就有大块肉大碗酒了,他娘的,以前没觉得这酒肉是啥稀罕东西,现在一想到就嘴馋得不行,每天做梦都想。”瞧不出真实年龄的年轻男人有气没力道。
仆人模样的邋遢老头子呵呵一笑,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显得贼憨厚贼可笑。
“笑你个大爷,老子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年轻人翻白眼道,他是真没那个精神气折腾了。
两千里归途,就只差没落魄到沿路乞讨,这一路下水里摸过鱼,上山跟兔子捉迷藏,爬树掏过鸟窝,只要带点荤的,弄熟了,别管有没有盐巴,那就都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一顿饭了。期间经过村庄试图偷点鸡鸭啥的,好几次被扛锄头木棍的壮汉追着跑了几十里路,差点没累死。
哪个膏粱子弟不是鲜衣怒马威风八面?
再瞧瞧自个儿,一袭破烂麻衣,草鞋一双,跛马一只,还不舍得宰了吃肉,连骑都不舍得,倒是多了张蹭饭的嘴。
恶奴就更没有了,老黄这活了一甲子的小身板他光是瞅着就心慌,生怕这行走两千里路哪天就没声没息嗝屁了,到时候他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还得花力气在荒郊野岭挖个坑。
尚未进城,城墙外头不远有一个挂杏花酒的摊子,他实在是精疲力尽了,闻着酒香,闭上眼睛,抽了抽鼻子,一脸陶醉,真贼娘的香。一发狠,他走过去寻了一条唯一空着的凳子一屁股坐下,咬牙使出最后气力喊道:“小二,上酒!”
身边出城或者进城中途歇息的酒客都嫌弃这衣着寒碜的一主一仆,刻意坐远了。
生意忙碌的店小二原本听着声音要附和一声“好嘞”,可一看主仆两人的装束,立即就拉下脸,出来做买卖的,没个眼力劲儿怎么样,这两位客人可不想是掏得出酒钱的货色,店小二还算厚道,没立马赶人,只是端着皮笑肉不笑的笑脸提醒道:“我们这招牌杏花酒可要一壶二十钱,不贵,可也不便宜。”
若是以前,被如此狗眼看人低,年轻人早就放狗放恶奴了,可三年世态炎凉,过习惯了身无分文的日子,架子脾气收敛了太多,喘着气道:“没事,自然有人来结账,少不了你的打赏钱。”
“打赏?”店小二扯开了嗓门,一脸鄙夷。
年轻人苦笑,拇指食指放在嘴边,把最后那点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吹了一声哨子,然后就趴在简陋酒桌上,打鼾,竟然睡着了。店小二只觉得莫名其妙,唯有眼尖的人依稀瞧见头顶闪过一点影子。
一头鹰隼般的飞禽如箭矢掠过城头。
大概酒客喝光一碗杏花酒的时光,大地毫无征兆地轰鸣起来,酒桌摇晃,酒客们瞪大眼睛看着酒水跟着木桌一起晃荡,都小心翼翼捧起来,四处张望。
只见城门处冲出一群铁骑,绵延成两条黑线,仿佛没个尽头。尘土飞扬中,高头大马,俱是北凉境内以一当百名动天下的重甲骁骑,看那为首扛旗将军手中所拿的王旗,鲜艳如血,上书一字,“徐”!
乖乖,北凉王麾下的嫡系军。
天下间,谁能与驰骋辗转过王朝南北十三州的北凉铁骑争锋?
以往,西楚王朝觉得它的十二万大戟士敢逆其锋芒,可结果呢,景河一战,全军覆没,降卒悉数坑杀,哀嚎如雷。
两百精锐铁骑冲刺而出,浩浩荡荡,气势如虹。
头顶一只充满灵气的鹰隼似在领路。
两百铁骑瞬间静止,动作如出一辙,这份娴熟,已经远远超出一般行伍悍卒百战之兵的范畴。
正四品武将折冲都尉翻身下马,一眼看见牵马老仆,立即奔驰到酒肆前,跪下行礼,恭声道:“末将齐当国参见世子殿下!”
而那位口出狂言要给打赏钱的寒酸年轻人只是在睡梦中呢喃了一句,“小二,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