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什么对你有利的证词,要不我把枪给你,你出去在他们脑袋上一个补上一枪灭口?”
肖蒙看着我,似乎对我说的话很不以为然,她鼻子里出了一声嗤笑,说:“我似乎忘了,你也是个警察。不过,你好像只是个文职警察吧,难道你想对我说刚才开枪的人是你?”
林森的话又通过耳机传来,“蚯蚓,蚂蚁进来了,要是走不了,你把我给你的证件亮出来吧。”林森给我弄了一个“特侦组”的证件,但是我们根本不是什么特侦组的人,我严重认为他这个证件是在街上跟那些制贩假证的家伙买来的,拿去蒙缉毒科的人,估计我的罪名又得加一条。我跟肖蒙说的话他肯定也听到了,还不知道回头怎么跟他说这事呢。
肖蒙,大美女,这当口还要纠缠不清,真是麻烦啊。我干脆对她说:“你爱走不走,反正我要走了。”反正据我观察,她刚才所做的交易肯定是不合法的,缉毒科的人就算抓到了她,第一不会把她xxoo了,第二如果她因此要进去住几天,那也是她自己惹出来的事。我开枪救了她,避免她被别人怎么怎么的,那已经很对得起她了。
大概肖蒙也知道我肯定能扔下她自己逃走,又或者她确实不想或者不敢去和缉毒科的人聊天喝茶,跟着我一起从铁皮盖子下面的楼梯走了下来。那楼梯直接通向一条下水道,里面黑咕隆咚的一片,脚一落地就有冷得扎骨头的水漫到了膝盖。肖蒙下来以后情不自禁的拉住了我的胳膊,看来不管她怎么鄙视我,这个时侯还是不得不依赖我。
稍微适应了一下光线之后,我才拿出手电筒,很帅的拔出枪来,小心的往前面走去。肖蒙还是抓着我一只胳膊,一声不吭的跟着我。走得没多远,我们就听到了前面人走在水里那种脚步声。估计死人妖和那个男人也没走远。我给林森汇报了自己目前的位置和疑犯前进的方向,保持一定距离跟在他们的后面。
暂时我不担心缉毒科的人会追上来,他们在夜总会里面肯定有不少收获,一时间是忙不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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