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行。其实小时候爬这座山我从来没有觉得费力过,后来去城市读大学,把人都读废了,要不是林森那七八个月的特训的话,估计现在也够呛。这天的阳光很好,明晃晃的照在身上,虽然热度早就被呼呼的大风带走了,但是我们依然觉得很温暖。这可能只是心理作用吧。
风很大。天也很高。天不但很高。而且特别特别地明净。
肖濛往我们来时地路看去。突然出了一声惊呼。因为她看到县城地房子已经变成了小小地好像模型地一片。就是山脚下地房屋都变得好像火柴盒一般了。再看我们走过地山路。悬悬地挂在山壁上。往前随便一看都是陡峭地山崖。这时候她就有点怕了。抓住了我地手。不知道该继续往上爬还是下山回去。
我誓。我不是故意带她到这里来地。尽管这样可以趁机牵着她地手。她要是实在腿软走不动了。我还以背着她抱着她走。但是我真地不是故意地。也许是离开了太久。我都忘了这山竟然还这么险地。
其实这时候我地心里也有种比较奇妙地感觉。我有些被自己生长地家乡震撼了。
“往上走吧。”我说:“到了山顶。你就会现另外一片天地。”
肖濛点点头。我喜欢肖濛这种有点胆怯和小心地样子。而不是她说要折腾就折腾死了地时候那种要强地样子。我总觉得女人还是不要太要强地好。要想证明自己。嫁入豪门同样是一种很好地方式。不一定非要把工作事业看得那么重。甚至不惜拿自己地身体和生命去拼。
我拉着她的手继续往山上走。世界很安静,安静得好像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一样。
走着走着,肖濛突然笑了一下,说:“真奇怪,好像在这样的地方,一点也不觉得你猥琐和下流了。而且让你拉着我的手,就蛮有安全感的。我说的安全感不是以前那种意思哦。”
是的,我自己也觉得在这样的地方,我没有平时那样的猥琐和畏缩,为什么呢?我不知道。滚滚都市万丈红尘中的我和远山峭壁之上的我不是同一个人。这是我的问题,还是尘世的问题?
我觉得我好像变得有点文艺,有点高深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肖濛白了我一眼,女人味十足。
最后的一段路不是那么陡峭,我干脆一把将肖濛抱了起来,抱着她往上走。她一边尖叫一边使劲的挣扎,却纯属跟我疯,一点都没有恼怒生气的意思。她这么挣扎着我挺费力,干脆将她扛在了肩上。肖濛立刻鸦雀了,她害怕。终于也有这么一回,让我制住她了。
“到了。”我将肖濛放下
第六十一章 又是她(第二更,求票)-->>(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