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一起号称是全市外科专业水准最高地两家医院。在现在这种和平时期。治疗枪伤地水平。可能警察医院还要更强一些呢。
肖蒙比黎雅先进手术室,不过两间手术室却是挨在一起地。我看着两间手术室地灯先后亮起来,一个人徘徊在外面,心里面依然是一团浆糊。也许我应该坐下来把思绪理清,想想到底是生了什么事。再想想我能做些什么。
我在一点一滴的收拢我地思绪,这很不容易。因为一切来得太突然,我的思维能力已经陷于半凝固状态了。很多碎片在我眼前飞来飞去的,那里面有肖蒙,有黎雅,还有李莎。而我的身上,有她们三个人的血。
我在想,也许我今天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接受了李莎的那个计划。计划本身很成功,以最小的代价救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这些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仅仅因为我是个警察,我就该让我身边的三个女人受伤?我根本就不应该去救那些人,反正迟一点。特警肯定也会冲进来地。就算特警冲进来的时候死几个人质,那又关我什么事呢?我就应该和李莎,黎雅守在楼梯间,或者想办法冲出去。如果不是为了救人质,我们四个人平安冲出去的可能性很大。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是的,以我一向的做人原则。我不应该去管这样地事情。我自过我的日子,我不就是想混吃等死吗?遇到危险明哲保身才是最重要的。虽然这样林森会修理我,肖蒙和黎雅会鄙视我,可是让她们鄙视,总比让她们受伤强多了。
我真的没想到我现在竟然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对于我来说,这太可耻了。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哼哼,够装逼的吧?可结果呢?三个女人都伤了,三个!尽管我现在对李莎抱有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可是当她浑身是血的靠了一下我的肩头的时候,我同样非常非常地心痛。
好,现在来想另外一个问题。当肖蒙、黎雅和李莎三个人都受伤倒下的时候,我跑向她们的先后问题。也许我最先应该跑向肖蒙才对,事实上,我最先跑向地,却是李莎。
不止是因为她离我最近,而且我查看她的伤势,似乎也只是为了查看她的伤势。我今年2岁了。李莎是我26岁的生命里面第一个说喜欢我的女生。而且她是那种真正的美女。
我曾经为此而欣喜若狂,也曾经为此大病一场。但是后来我渐渐明白,对于我。对于李莎来说,这种所谓的喜欢都像是一个幻觉。我不是说她虚假,我相信她给我说那个话的时候也是真的,但是,她地身份对于平凡的世界来说,却横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终其一生,她恐怕都不能过上她喜欢的打工,上学,再嫁个平凡的小人物比如我这一类人的生活。
看过。然后离开,这也许就是我最真实的心态。我和她以后还会有什么交集吗?这我不知道,也不去想。
我在黎雅那里停留了一下。是的,我在黎雅面前犹豫了。就在之前,我深深的搂住了她,深深地吻着她。当我以为她要出事的时候,我心完全都被怒火烧得失去理智,也为此第一次感觉到了杀人的快感。我很难去分理清黎雅对我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一起经历过战斗,经历过生死。那些东西重要吗?重要。但是我和别的兄弟,比如王靖。比如暴龙,也一样的同生共死。
真正让我觉得宁静和安心的,却是她默默站在我身边的那种时候。黎雅大多数时候是安静的,平和的,她很少向我提什么问题,但是我需要做什么地时候,她总会默默地去为我做好。虽然大多都是公事,但是那种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一个笑容都能互相体会到的默契,却显然越了友情。
可是,我最后还是在犹豫之后奔向了肖蒙。
肖蒙,我地女孩,我的女人。对于她,我反而没有那种要理清头绪的愿望了。那些东西早已不重要,我和她已经融为一体。不止是因为我们的**融为了一体,我的生活,我的生命里都有她很真实也很充实的存在。那种存在已经不可剥离,我总是不让自己去想将来,这好像很不负责任,我也做不到在**和精神上绝对的对肖蒙保持忠贞不二。我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充满男人普遍劣根性的男人,是男人就肯定会犯错,尤其是在男女之间的错误上。
我现在突然明白,我不敢去想将来,只是因为害怕。害怕肖蒙从我身边离开的那种剥离。那是一种从生活到生命到血肉的剥离。而我又始终认为,她终有一天是要离开我的。她是公主,而我只是个平民。公主和平民的爱情只能存在于童话里,可我们却是生活在现实中的。
除非我变成王子。可是我会变成王子吗?这看来是一个笑话。我已经26岁了,在之前2年的生命中,我这个人的状态就可以用一个“挫”字来形容,一个字就足以概括了
第一四七章 你的身体里流淌着我的血-->>(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