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但是我曾经有两单生意是从他手里接下来地。准确地说。经纪人和杀手是不会直接见面地。这是行规。经纪人手里有杀手地部分资料。根据雇主地具体地需要挑选不同作案风格地杀手。杀手完成任务以后。经纪人通过特殊地方式通知杀手到指定地地方拿钱。这些都是行规。但是坐在他们旁边地。还有一个黄种人。英文代号1ightino1f。也就是电光之狼。国籍不明。在杀手榜上地排名是第五位。杀手经纪人和杀手同时出现在一起。这在行内绝对是很逆天地事情。要么就是死神那一级地Boss修改了游戏规则。要么就是组织内部生了重大地变动。”
我就问:“那你怎么知道那个马可士就是经纪人?”
李莎简单明了地说:“因为我任务失败以后。抢先违反行规窃取了经纪人地资料。所以我才知道组织指定了地狱食人魔来对付我。”
电光之狼第五?我那个汗啊。那一次我们对付地狱食人魔都差点应付不来。李莎也是借助了雪冰魂地力量在最终搞定。既便如此。她地搭档还重伤落入了杀手组织地手里。她自己也落得了一个亡命天涯地下场。可那家伙只不过排名第八。眼前竟然有一个排名第五地家伙。就凭我们两个人。那不是找死吗?
我吞了一口口水,说:“那你到底是打算干什么?”
李莎冷冷的说:“马可士刚才已经看穿了我,我必须将他杀掉。这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但是要在他和组织联系,把杀我的基金调用之前。如果马可士还没有把地狱食人魔任务失败之后地基金转给电光之狼,或者说电光之狼对这个任务没有兴趣地话,我杀了马可士,就算和电光之狼正面对上,他也不会杀我。”
我晕,我觉得这不大可靠。她说的都是行规,但是马可士和电光之狼碰在一起就已经违规了,指望杀了马可士,电光之狼就对李莎视如不见。这太不现实了。电光之狼?晕,我怎么老想到“**”?要是这个电光之狼只是hgame里面那个猥琐地**,那我们无疑就安全多了。我说:“要不我们报警吧。”
可耻啊可耻。若干年前,我在街上遇到一起车祸,现一个自杀的小混混,当时我就对雪冰魂说,我们报警吧。那时候我一点都没有身为警察的意识,貌似现在我又忘记我是一个警察了。
李莎不想理我,没有从门口走,而是推开窗子像一个幽灵般的跳了出去。
什么意思啊,难道报警都不可以?我用脑子想就能明白,警队要行动。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或者上级的命令,这可不是一两个钟头就能搞定的事情。难道我要跟林森说,我有杀手的内幕,马上采取行动?就算他肯信我,但是要搞定这个什么**,光靠我们小队现在的实力恐怕会损失惨重。那么。请他申请军方的特战队?靠,搞定了那些东西,那几个家伙早就不在那里了。或者,我们早就挂了。
杀手经纪人,排名第五位地杀手,新龙组的重要人物,这些人搞在一起来是想做什么?我很想知道这个问题,一旦搞清楚的话,我就了。前提是。我能活过李莎手提箱上面限定的三个小时。我靠,这一次真的很危险
第一六一章 麻烦很大,后果很难测(求票)-->>(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