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上,原本就是当炮灰吸引对手注意力的。我是小队的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不当炮灰谁当炮灰?在这一点上,我比林森的境界高多了。从我认识他以来,都是我当炮灰,他在背后指挥。也许,我天生只能是当炮灰的,即便手下有几个伙计,我还是只能当炮灰。
并没有人从别墅里冲出来叫我赔钱,这栋看上去非常巍峨雄伟的别墅异常的安静。我想,应该是没必要按门铃的,至于怎么不请而入,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有难度的课题。
我从狗洞里钻了进去。大丈夫能屈能伸,钻狗洞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何况这里的狗洞留得很大,蹲着就能进去了。
进去以后刚站直,就感觉到有危险靠近。
在生死关头我的感觉向来很敏锐,所以刚刚感觉到危险,我就在空洞而黑暗的大厅里用一个弹匣的子弹为自己抢占了一个相对安全的角落。在黑暗中,子弹带着绚丽的光芒划过,所到之处,溅起了更为亮丽的火花。
“钻狗洞?”一个很冷,很酷,也很不屑的男人的声音。
我不怕别人装逼,就怕别人不装逼。至于别人怎么鄙视我,我才懒得介意。钻狗洞怎么了?连狗洞都不能钻的人,能成什么大事?所以我很有涵养的笑了一下,问:“大号叫什么哥?我只是想进来搞点值钱的东西,可以的话,不要搞得大家非死即伤的。”
“现在的警察真猥琐,有种查案,没种承认吗?”
我说:“警察也是人,又不是什么三头六臂的妖怪,破不了案要下岗,破案了但是警民关系处理得不好还是要下课,每个月的工资又只有那么点,还要还房贷,下了班泡泡吧还不敢穿制服。你以为像你们做杀手的这么嚣张?”扯淡是为了壮胆,其实在我说话的时候,我一直没有能锁定这个装逼男的位置。虽然我戴上了夜视,但是每当我刚刚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的时候,他就已经跳开了。
他并没有用什么装备,但是貌似具备了武侠小说里面内功深厚的大虾们必备的目能夜视的本事。黎雅已经站在我身后,背靠着我,我们很小心的警戒着每个可能出现危险的方向。
杀手我见得多了,不过不代表见得多我就不会害怕。
而在第一座搜查的别墅里就遇见了杀手,我觉得我的点儿也的确很不错。嗯,在这方面,我向来很有运气。
我和黎雅背靠背的从大厅往里面的楼梯走去,后面黎雅的方向似乎有什么动静,黎雅也迅的射出了一串子弹。我们的枪都是带着消音器的,声音很细微,子弹打中目标出的响声反而更大一些。
“那个,”我说:“问你个名号你也不敢说,看起来你也不算有什么种啊。我虽然钻狗洞,但是至少我敢站着说话,我看你和刚那两条日本土佐也没什么不同的。”
“哼!”那人出一声冷笑,我最喜欢这些装逼的家伙了,他们越能装,越是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下场就越惨。只可惜我现在还不具备那种直接说话把人说死的本事,那还需要勤奋的学习学习再学习。
冲着他冷笑的方向,我和黎雅追着就是一阵不间断的射击。我们轮流换着弹匣,火花四溅中,我相信他就是一支箭,也不可能飞出我们这片弹雨。而我们用的,都是穿透力很强的钢芯穿甲弹,这种特制的子弹能打穿十公分厚的墙壁,他躲得再好,也不可能完全不受伤的。
但是,我们上当了。他用了一个很简单的音频设备,一个按键就转移了我们的目标。不能怪我们犯这种低级错误,我们又不是神仙。我说过,我最多算是强化了的青铜,而小雅也只能算接近黄金的白银。
那个家伙从我们的斜上方杀了出来,身上吊着一根很细的钢丝,像一只从天而降的蜘蛛。他的动作很轻很快,而他用的刀是用特殊材料做成的,刀刃漆黑,根本不会反光。
我和黎雅这一次是必死的局面,因为直到最后我们都没有现他。
幸好,我还有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