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第4章
十一看着那美克星龟仙的后脑勺,陷入了回忆。
为什么不继续念?市一中多有名啊,进了高中就等于一脚迈入了大学门槛,多少人挤破脑袋想进去,陶景明为什么就放弃了?
答案很简单明了,高中不再是义务教育,地区保护,高中不收外地学生,家里没有权势也没有钱财,只能放弃回老家。
知道消息已经很晚,两地中考只隔了几天,十一在G省参加了中考,考完马不停蹄地坐长途汽车独自回老家参加老家的中考。
去G省的时候有爸爸带着,六七年后他独自回去,虽然考体育的时候爸爸亲自带他回来,顺便引见一些老师,但短短的半天时间,他只记住了那个老师的脸孔,小时候的印象也早已经模糊,在车上时他心里不免忐忑,生怕遇到坏人,也怕车子出事,将近天黑的时候,远远地能看见半山上的县城,才知道那点担心微不足道。
夏天正是洪水滔天的时候,那年尤其严重。
公路有些路段已经被浑浊的黄水淹没,只能弃车换船,说好送到县城的,多余的钱也没有退,十一上了乌篷船,偏偏又下起雨来,小小的木头船在风雨里飘摇。
入了县城,十一吓了一大跳,地势稍微低一点的路和房屋都淹没在水底,第二天就是中考,路边都是穿着校服的各个学校的学生,十一一个也不认识,小时候的那些伙伴同学都长大了变了模样,这些年没有联系,依他的性子也不会主动找他们叙旧。
奇怪的是,十一行走在路边,看着倒影在水中被水浪击得支离破碎的灯光,却没有了路上紧张的情绪。
那时候老家也没有学生老师买得起手机,一到县城根本无法联系,他不知道镇中学的那些老师学生在哪里落脚,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们,对考试也并不是胸有成竹,却莫名地放松了。
这是他记忆中第二次踏足县城。第一次还在上小学之前,爸爸带他来的。他对这些道路不熟悉,随便拣了条能走的,碰到了不少三三两两的备考学生,十一的目光漫不经心地从他们脸上掠过,更多时候是放在洪水上。
那些浑黄的水,像一只巨兽,拥有无数的触角和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悄无声息地把这些自诩高贵的人类拖下地狱深渊。
十一不会游泳。虽然家门前有条大河,每年夏天都有数次的洪水,但他的确不会游泳。
大概四五岁的时候,跟随大姐到已经被水淹没的稻田里玩水,稻田是梯形的,大概是因为看见了一条游动的蚂蝗,他慌不择路地在水里跋涉,一脚踩空,身子一下子沉了下去,他在水里睁开眼睛,蚂蝗已经不知去处,隐隐约约可以看见横在面前的田埂,慌乱地划动手脚,在被憋死前终于摸到了田埂,他牢牢地抓住长在田埂上的野草,爬回去。没有人发现这个孩子曾经溺水,也没有人知道这个孩子经历了一场关乎生死的挣扎。
上岸后坐了很久,穿着的小裤衩差点都干了,他才回家去,从此不再靠近水边。
拐过了另一条街道,有人在喊他:“陶景明?陶景明!”
抬头一看,不认识。
那人笑着说:“我记得你,考体育的时候你来过我们学校。”
接下来的一切都像梦一般,在狭小的店里吃饭,很挤,地上都是鞋子带来的水迹,脏兮兮的,饭菜装在菜盘子里,白米饭上堆着空心菜和一些肥瘦相间的红烧肉,没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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