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忙,替她盯着点。
本来王韬是不想去的,白萝芳这个女人有点太猛,他有时候也难以接受;另外,他不喜欢去公司上班,宅在家两年了,也懒散惯了。
“王韬,你就帮帮忙吧,亲亲你最好了。如果不是实在找不到人,我……也不想你去芳芳那里的。”苏妙在电话里大撒娇嗔,连哄带劝。
王韬又不想苏妙难做,谁让她和白萝芳是好姐妹呢,勉为其难只好答应,“唉,给你个面子吧!不过我先说明白,最多一周,多一天我都不干。”
“行行,就知道你个死鬼最有良心了,嘿嘿!”
就这样,周一上午王韬起来得很早,想着今天要去白萝芳那上班,心里除了感觉怪怪的还有些莫名的激动。穿上很久没穿过的西装,又特意扎上一条领带,皮鞋擦得像镜子,头也用啫喱喷好,在家门口挥手告别田园,开车驶向市中心银河大道。
所谓人要衣妆马要鞍,公司也要门面撑。不管公司有多大,也要开在银河大道,这才有气派,才有身份,别人才会重视你。白萝芳的公司当然也要在银河大道选地方,只不过新公司刚开,经济上不宽绰,只能先个小一点偏一点的写字间。
站在白萝芳公司门前,王韬唉声叹气大半天,这地方和乔治那公司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也不知道白萝芳当初怎么找到的,肯定请耗子帮忙了,这里是某书店的地下室,以前书店储书用的仓库。整条走廊里灰呛呛的,只有一盏灯还不太亮,眼前的门是最老款的那种木板门,王韬不敢推,怕不小心门会掉下来。
“咚咚!”想了很久,王韬才轻轻敲两下门,等着里面的人给他开。
“吱呀!”门开了,里面站着一个小姑娘,大概二十岁出头,她穿身淡粉色套裙,平顺的秀垂在肩头,顶还有一枚百合花形状的别针,秀丽的脸蛋清纯如雨后小荷。
王韬顿时就愣住了,眼睛眯成两条缝,心里一阵阵的奸笑。早知道这里有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就算爬他也会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