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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暗流涌动 第二十九章 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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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期间的一切费用。

    此次全体代表大会,正是顾卫民临时召开的。

    这一改革,也是为了加快政治改草的步伐。随着政治改革深入,代表大会的立法工作愈沉重。虽然常务代表大会也有立法权,但是常务代表大会通过的法案,必须在来年的全体代表大会上得到通过才能正式生效。为了提高立法效率,必须延长全体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在没有全面推广“全职代表”的情况下,只能增加全体代表大会的召开次数。改革是循序渐进的工作,只能一步一步向前迈进。

    当夭,顾卫民就向全体代表大会提交了《未定国界暂时审定法》。

    立法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法律不是谁都能够制订的规定,而是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的强制力量。只有经过反复讨论、反复修改。在各方力量中取得平衡的法律,才能得到广泛支持,也才是合理有效的法律。作为特殊的社会约束工具,法律只要定下来,就不会轻易更改,而且变更法律比制订法律更加麻烦。

    讨论进行得很激烈,完全在顾卫民的预料之中。

    按照在纪佑国离任前通过的相关法律,所有代幕可以在全体代表大会上表意见每次言时间不得过打手 纷钟,每名代表只能在一部法律草案审议阶段言一次,只要铭代表联名支持,就能对法律草案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提出新的补充条款修改与补充的条款需要进行重新审议。纪估国的初衷是让每个阶层的代表都能在立法工作中为本阶层说话,对法律产生影响,从而让各个阶层个勺刊国家利益博弈。建立起共和国的法制体系。纪伤国也知道,广泛参与意味着效率低下,不然不会限制代表的言时间导言次数,提高立法工作的效率。

    王元庆是纪估国的追随者,自然会坚定不移的沿着纪佑国设计的道路走下去。

    与纪佑国时代不同,起政治改草之后,除了在县级代表大会推行普选之外,王元庆还对全体代表大会的制度做了调整,比如在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立由各个阶层代表组成的各种委员会,具体履行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责。虽然共和国暂时没有扩大代表大会的权力。比如让代表以协商的方式制订法律草案,但是按照王元庆制订的政治改革路线,迟早会将立法权全部归还给代表大会。到时候,各个委员会不但具备监督职能,还能在立法工作中担负“专业”顾问团队的职责,从根本上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

    改革目标很宏伟,事实难度很巨大。

    按照顾卫民的估计,没有个三五天,“国界暂定法”不可能走完法律程序。

    时间不但是问题,而且很关键。

    代毒们忙着审议新法草案的时候。李存勋却在忙着进行秘密工作。

    王元庆将具体行动交给军情局全权负责,既是对军情局的信任,也是对军情局的考验。

    李存勋很清楚,元要的是一场小规模边境冲突,打几枪,放几炮就能达到目的。当然,军情局没办法“全权”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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