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用,所以凌牧云就想顺便也给卖了,省得看着碍眼。
他们所到的这个县城并不大,因而三人经过向路人打听,很容易就()找到[望书阁]了街市之上的卖马之所,在白寒松帮忙掌眼下,凌牧云又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了一匹黄骠马,至于那匹枣红马,则被他以十两银子的白菜价处理给了卖马贩子,虽说一来一去他足足亏了九十两银子,但能够将那匹碍眼的牲口处理掉,凌牧云还是觉得心怀畅快了不少。
买完了马,三人并没有立时回转客栈,而是在凌牧云的提议下决定逛逛街再回去。其实凌牧云自己对逛街没多大兴趣,主要是看出沐剑屏似乎有兴趣,而又害羞不愿意说,这才作此提议的。
果然,听说要逛街,沐剑屏情绪顿时小小的兴奋了起来,她自幼长于云南,还从来没有出过远门,此番初到江南,自然是对什么都感觉到新鲜,只是因为姓子害羞不好意思说出来,见凌牧云这么提议,自然是双手赞成。
三人在小逛了一会儿之后,白寒松就找了个借口替凌牧云牵马先回客栈了,既然有意撮合两人,白寒松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留下来当电灯泡。对于沐剑屏的安全他也不担心,他可不认为在这么个小小县城中能有凌牧云对付不了的人物。
沐剑屏听说白寒松要先回客店时,也是想要跟着回客店的,因为一想到要与凌牧云这么个“大坏蛋”单独呆在一起,她就又羞又怕。只是继续逛街的诱惑又让她不舍得就这么回去,这么一犹豫,白寒松就离开了,沐剑屏见状也只好心怀忐忑的跟着凌牧云一起逛玩。
凌牧云看出沐剑屏的紧张和忐忑,因而并没有再对她做出什么刺激姓的举动,只是一脸微笑的带着她在街市上悠逛,但凡看沐剑屏对什么东西表现出了兴趣,他就出钱买下来,无论沐剑屏想去哪里他都陪着去,甜言蜜语仿佛不要钱似的往外扔,用实际行动完美的阐释了什么叫做新世纪的五好男人。
沐剑屏哪里经历过这个?再加上还要受到魔种的本能吸引,在了凌牧云汹涌的感情攻势之下很快就溃不成军,结果当两人逛完了街回来客栈时,两人已经是有说有笑,沐剑屏的纤纤玉手也在不知不觉间被凌牧云牵在手里了。直到看见白寒松异样的目光,她这才惊觉,急忙将手从凌牧云的手中挣脱,羞得跑回房间不敢见人了。
与之相比,凌牧云就显得大方多了,对白寒松那似笑非笑的神情浑然不以为意,就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一样。怎么说也是信息大爆炸时代熏陶的出来新时代青年,又经过魔种的强化,还能连这点心理承受能力都没有?再说了,他早就已经看出了白寒松的心思,分明是有意撮合,既然这样,那他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四人起身上路。因为有了昨天那档子事,小郡主沐剑屏仍旧娇羞无限,逃一样的上了车之后一句话
第一百二十四章 同行入京-->>(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