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亮光处,一个个研究着那些花纹和镀金,我便趁了他不注意拿了铺盖悄悄地离开——那小子一向麻烦,非常麻烦。
七连的第六百个始终没对六百这个数有什么特殊感情,因为他的记忆早被三千个占满,占得小醉如果和我一起生活,就是陪了三千个死人。
可我不得不说我很喜欢他们,非常喜欢他们。以后属于他们。
我的铺盖挎在肩上,拿着一个油纸包。走到一个池塘边,警惕性高一点的人一定会把我当作特务或者是贼。
我压低了嗓子高高地叫:“狗肉!狗肉!”
狗肉从草棵子里钻了出来,脏不拉唧瘦骨嶙峋,伤痕累累,唉,这条野狗。
我把油纸包里的熟肉喂给它,它狼吞虎咽时,我从铺盖卷里掏出我的洁具,就着塘水给它洗澡。狗肉不大高兴,它不喜欢被人这样洗。
我边洗边说:“狗肉。好狗肉,要回家啦。回家得干净点。嗯,都完了,完事啦,我们要回家啦。”
我和狗肉,一个瘸的人,一条瘸的狗。我们行走在苍原之上,我们像蹦回湖南的不辣一样,我们一直走到我们周围的世界从沧海变成了桑田,从平原变成了滇边永远连绵的山巅。
我还在巷子里,便听见我父亲的嘈杂,“……走一队,又来一队!偌大的中国,还放不放得下一张安静的书桌?!”
我走出了巷子,就瞧见我父亲,在对着一队和我穿同样衣服但是还有领章的人们吵吵。我母亲一脸难堪地企图把他拉回去。我的父亲看见了我,愣一下,老脸居然发红,一声没吭就回了院子。
我母亲站在那里,看着我。愣着,哑着,我们家人习惯压抑自己的本性。她最终还是颠颠地迎了过来时,居然在扯刚才的琐事,“你爹自己追出来吵的,人家睡在大街上。又没惹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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