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作战序列:
第一作战序列为猛虎军团。这是绝对主力由丹西亲自出任军团长以后这也变成猛虎帝国的一条惯例历代帝王都兼任此职。尽管有的帝王喜欢和平厌恶战争有的帝王经常派副职代行出征但丹西要让自己的后辈明白他们今天的地位源自何处来于何方要在整个帝国文化中镌刻进刚毅、雄健的尚武精神!
因帝王亲任军职猛虎军团的军官地位也较一般部队要高常务副职往往就等于全国的最高军事总长。而且与一般的禁卫军、御林军不同猛虎军团不是防御京师的卫戍部队而是攻击型的征伐部队从南到北从东往西几乎所有的战争都少不了他们的身影。这次的宗教战争也是如此。
第二作战序列为中央军团、闪特军团、草原军团等地方守备军。这类似于军区制地域特征明显形成几大防御军区。这些部队属于正规军编制主要任务是防御辖区同时也参加与本辖区相关的局部战争。随著国土的延伸扩张边防军区的实力一直保持相对稳定可一旦四境不再与外国相邻变为内地军区则兵力会被大量地裁减或调往他处由巡警部队接手地方治安工作。
第三作战序列为自由军团。这是一支潜力巨大的半常备部队在帝国的扩张过程中它更越各军区守备部队成为仅次于猛虎军团的一支强大武装力量。
根据权利约书自由军团分为五种动员状态。
和平状态。除军团总部常年设立民众每年进行农闲冬训之外所有成员返家务农从事生产活动。
普通战备状态。征兵人数在五万以下适应小型出境征讨或者局部边界冲突的需要。
积极战备状态。征兵人数在五至十万之间满足大中型征伐作战的需要。
严重战备状态。征兵人数过十万最高可达数十万之多。全面向外侵略或者面临强大敌人的入侵时国家根据需要确定征兵数量与敌对势力进行剧烈残忍的总体战。
终极战备状态。征兵人数无上限全民上阵举国皆兵凡是拿得动武器的人无论男女老幼尽皆参战。也就是说倘若入侵中央郡你必须做好这样的心理准备把该地区几乎全部人口计算在内悉数当作敌兵来对待。对于进行这种动员自治领向来比较谨慎只有国家处于生死存亡之际才会下诏进入终极战备状态。
第四作战序列为各仆从国、藩属国的部队。
从目前的几个藩属国来看熊族、胡玛和蒂奇斯都属于被收服的半开化蛮族自治领通过向其输入先进的文明成果通过经济互惠互利政治军事同盟宗教和文化控制逐步将他们纳入本国的统治秩序和文明体系。
在这个同盟结构中自治领处于支配地位。各盟友之间不许相互结盟而必须以自治领为中介即各自与自治领结盟然后实现整个政治群体的总同盟。盟友之间生的纠纷争端也不能相互采取敌对行为而要通过自治领政府的理藩总署来裁断和处理。可以说猛虎自治领是整个同盟体系的枢轴起著决定外部进攻方向保持内部平衡的关键作用。
与此同时自治领也给予藩属国平等的权力和地位。藩属国的臣民与本国子民一体同视拥有平等地位各仆从国家和部落拥有独立的行政辖属权自行管理内部事务。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居民可自由迁徙自由商贸不受任何限制。
对于宗主国的义务自治领也给他们自由的选择权力藩属国可以选择支付贡金也可以选择提供兵役为自治领服务。一般而言藩属国较穷同时服兵役能让他们觉得与自治领居民处于一视同仁的平等地位让这些勇猛善战的民族感到骄傲和自豪故而基本上大家都选择了后者。
自治领与藩属国之间的这种特殊关系后世又称之为“血税”与中央郡的自由民类似。事实也是如此藩属国的臣民可以到富裕的中央郡加入自由民公会获得土地和居住权利中央郡的自由民也可以到充满机会的藩属国去定居寻财进行经济殖民两者之间的身分可以自由转换。而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移民必须递交申请详述自己的军事才能和个人品行经自由民公会同意后才能定居中央郡成为自由民中的一员。
自治领对藩属国尤其是对其臣民的这种宽厚与平等政策使得藩属国与宗主国间的关系相当融洽。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藩属国都非常注意维护自治领的利益因为失去了这根台柱和靠山他们也将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如果外敌入侵不一定会给予他们如此平等的地位更不会在经济等方面给予诸多的照顾和援助。地位平等、文化认同、经济一体、政治联盟以及战场上建立的同袍情谊使得这种纽带关系非常牢靠蛮族异类逐渐同化为帝国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这些民族也为帝国的军事武功、文化融合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第五作战序列为暂时性的政治同盟国的军队比如狄龙的圣瓦尔尼部队。双方为共同的政治目标而共同出兵各自保持独立的指挥体系和行动自由。按一般惯例如果是出征作战则按出兵比例瓜分战利品如果是支援防御则由受援国负责提供支援国部队的军事开支另有协议时单独计算。
第一、第五作战序列已经出征第二作战序列必须防卫国土可以抽调的只有第三、第四作战序列了而且派的人多了只怕也会影响边防安全。
安多里尔反覆计议来回取舍定夺最后才摇铃唤来一名亲兵。
“叫巴维尔到我这来一下有要事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