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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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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停在路边的马帮店后头,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却又是马帮走货的一个要地,马帮店,也就是专为这些人所开设的。

    走江湖,混南北的,吃得过山珍海味,自然也就能入得了这山野小店。

    有客房,搭着草棚子的房间,自己裹个席子或者衣服凑合着就睡一觉;

    有吃食,而且还有肉,闻起来喷喷香。

    此时此刻,

    瞎子正坐在这一大锅“荤菜”面前,手里拿着两个馍。

    丁横和崔林凤拿着店家给的勺子,正从锅里吃得不亦乐乎,俩人手里还都拿着大馍,两口菜一大口馍,吃得那叫一个真香。

    这是马帮菜,但这个马帮菜和瞎子所知道的那种完全不是一个菜式……

    “怎么,吃不惯?”

    剑圣在大锅旁坐了下来,从店家那里要了一把勺子,手里也拿着一个馍;

    剑圣不愧是练剑的,手法很快,也很精准,“哗”的一下,就从大锅里舀出一个大肉丸儿,送入嘴里后,又顺了一口馍。

    “呼………”

    剑圣发出一声满足的长叹,显得很是满意。

    这感觉,和四川人在外地很久没吃到正宗火锅回到家终于吃到了一样。

    瞎子咽了口唾沫,这勺子在手里,可就是下不去啊。

    倒不是嫌弃大家围坐在一起不用公筷吃饭,瞎子也没那么讲究,毕竟是在赶路途中,能有一口热乎乎的吃食那真是极为不错的待遇了。

    想着急赶路,就不可能算到今儿个在哪儿歇脚明儿个在哪儿吃饭。

    但问题是这大锅菜有问题啊,是店主人特意从十多里外的小城酒楼客栈里收来的剩菜,运回来后自己再混合在一起吃,煮成了一个大杂烩,这就是晋地的马帮菜,因为靠脚力吃饭的人,一般生活条件有限,却又想吃点儿油水儿,就专门指着这个来吃。

    有时候饭菜难免会馊掉一些,店家也有办法,跟后世卖羊肉串儿一样,往里头多搁一些大料,嗖味儿也就盖下去了,只剩下香味儿。

    这卖钱的算法,也有意思,是按勺子在那儿算,你下了多少勺,最后就按这个收钱,跟后世的串串香数竹差不多。

    所以这一勺下去,可真的有讲究,捞着肉就觉得自己赚,要是捞出来几根菜叶子,啧啧……

    剑圣吃得不亦乐乎,让瞎子不禁有些怀疑剑圣小时候其师傅是不是就专门带他来这里练剑的。

    万变不离其宗,一通百通,也是很有道理的嘛,谁说拿勺子就不能练剑?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即可。

    脑子里想得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瞎子可没敢吃这玩意儿,自己跟店家要了碗热水,蹲在边上慢慢啃着吃馍。

    终于,

    那边丁横、崔林凤二人先吃好了,剑圣还在继续战斗着,店家的小儿子就在旁边使劲瞪大眼睛盯着剑圣的动作。

    剑圣的勺子开始越来越过分,已经不满足只捞一勺了,而是连横再勾,这一勺子下去,提拉出来的可是人家满勺子的七八倍。

    小儿子看着看着都要急哭了,这一大锅的马帮菜,被眼前这人这般捞下去,可赚不回来本了,后头来的人一眼瞅过去连点儿荤肉都见不着,谁愿意坐下来接着捞啊。

    店主人是个上了年纪却精神抖擞的老者,瞧着这个,却不生气,只是默默地又端送来一碗米酒。

    “我可没点酒。”剑圣说道。

    “送的,您抬手接一下。”

    剑圣点点头,接过酒碗,喝了一口酒,也就放下了勺子,摇摇头,感慨道:

    “好多年没吃上这个味儿了,还真想得慌。”

    “可不是。”老店主笑着应了一声。

    剑圣伸手摸了摸店主小儿子的脑袋,问道:

    “多少勺?”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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