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有代表性的,必然得摆上。
同时,还得兼顾市场的需求。
送子观音,得有;药王菩萨,得有;
业务精细,才能香火繁盛。
因为里头还没装修好,而战事将启之下,百姓们已然等不及了,所以,一尊佛像先被摆在了外头先行营业;
佛像脚踩莲花底座,手托蛟龙。
色儿,还是新的,驴粪蛋捏成的眼珠子,炯炯有神,带着一种摄人心魄的大慈大悲威严之相。
供桌在前,摆着贡品;
两侧,俩和尚打坐于蒲团;
西侧老和尚,疯疯癫癫,痴痴傻傻,脑壳往供桌边一靠,目视前方,给人一种大智若愚看破红尘之感。
东侧的小和尚,手掐兰花,身形微侧,面对众人,目光里带着柔媚,欲拒还迎,一看,就是还在红尘炼心之中,但早晚能得超脱证得大自在。
香炉不在供桌上放着的,毕竟需求的人太多,故而,供桌前摆着一尊鼎,这尊鼎是从库房里搬出来的,当年司徒兄弟称帝建立伪朝,特意命人打造过九鼎,以期获得名正言顺。
可惜,九鼎还没完成,战事发生变故,司徒兄弟排挤到了奉新城,其余的鼎,都遗失了,也就带回来这一尊,一直搁着。
这玩意儿,搬动起来麻烦,处理起来,也麻烦,总是带着点忌讳的,所以不管城头如何变幻大王旗,这鼎,就一直留在这儿。
现在好了,摆出来,给百姓们插香用。
百姓们争先恐后地上香,两排蒲团在前,上完香后,再拜拜,拜完之后,赶紧腾挪位置,换下一批来。
顾客实在太多,而窗口就这一个。
平西侯府麾下,蛮人野人向来不少,不像是诸夏之人,也就是燕晋之人,自幼信不信另说,至少懂得该如何拜。
不过,这毕竟不是什么难事儿,没多久,普遍更“蛮横”一些的蛮族女子,开始挤占位置,上前磕头拜佛。
野人女子,因为野人军队在平西侯府麾下序列里的排位不高,颇有点“小婢养的”意思,故而只敢在后头乖乖地排队,前头有人插队,也不敢吱声。
偶有校尉家的亦或者是某家衙门坐衙的家眷过来,附近的人,也会自然而然地让路,主动让他们先行去跪拜。
“佛说众生平等,但你看拜佛的人,却自然而然地分出了三六九等。”
瞎子发出了感慨,苟莫离站在瞎子身边。
他们二人,明日也将启程,陪同主上一起,去往镇南关,今日,则难得空闲。
“人的命,是靠自己挣的,自己的位置,也是靠自己挣的,当然,也可以不靠自己,看爹娘祖宗也可以,总之,都是挣出来的。”
野人王感慨的是眼前野人士卒家眷的窘迫局面,同时,野人王自己是从雪原上一介放马奴拼搏起家的,自然信奉那种物竞天择的道理。
瞎子没去理会苟莫离观念上的偏激,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主上一样拥有重活一次的机会,三观必然是跟着自己的这一生去走的。
见瞎子没说话,苟莫离又自己给自己打圆场,道:
“至少,她们现在有资格站在这儿了。”
搁以前,野人在奉新城,就是奴隶,随意打杀都毫不为过。
现在能够站在这里排队,是当初伐楚之战时,他苟莫离带着一众野人青壮靠送死靠送命,堆出来的。
瞎子嘴角露出一抹笑意,道:“有件事,我一直很好奇。”
“您问呗。”
“苟莫离,你真的爱雪原么?”
苟莫离张了张嘴,又摸了摸鼻子。
“我是知道你不信什么星辰的。”瞎子又说道。
苟莫离组织好了语言,开口道;“您,和主上,真的爱燕国么?”
“呵呵,可以,可以。”
瞎子显然是很满意苟莫离的这句反问。
站在主上的角度,应该是爱燕国的,但只是爱燕国的片面部分。
喜欢的是靖南王为大燕不惜自灭满门,喜欢的是先皇姬润豪的隐忍付出,喜欢的是镇北王不惜自释兵权交割,喜欢的是大燕,谁不服就往死里干的气概和坚持。
确切地说,喜欢的是铁三角所在的,那个时代。
苟莫离的回答,也是如此,曾经,在他身边也有一群有着志向的野人,渴望为族群开拓出新的生存空间,返回故土。
而当那一代人陨落消亡之后,还如何去爱,看看现如今雪原上的那群目光短浅的酒囊饭袋,想爱,也爱不起来啊。
可惜,没有茶,不能以茶当酒。
但好在,有橘子。
瞎子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橘子,剥了后,分出一半递给了苟莫离。
苟莫离接过橘子,放嘴里,一边咀嚼着一边道:“你说,这么多人在拜,佛,看得过来么?”
“不晓得。”
“我觉得,看不过来,那些拜佛的人,也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瞎子道:“但,万一呢?”
“是,就是为了这个万一啊。”
苟莫离将最后一点橘子都送入嘴里,双手,在自己衣袖上擦了擦,又将袖口递向瞎子。
瞎子没用苟莫离衣袖擦,而是掏出一张帕子,擦拭自己的手。
苟莫离收回袖子,双手负于身后,道:“我还是觉得,接下来的仗,有些冒险。”
第五百七十一章 难得葫芦-->>(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