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这架势是要去屠龙呢。
他其实,就是从那西凯到贝尔苟斯特,走了一段夜路而已。
在陆远看来,这是对他一段野外学习成果的检验,结果么,很一般。
事实比他想象的要艰难得多。
之前哪怕训练再怎么完善,准备得再怎么充足,都无法掩盖他是个菜鸟的事实。
尽管,艾罗娜的戒指让他在森林中自动获得“穿林术”效果,动物也不会主动攻击他。但是,他毕竟不是从小在森林里长大的暮星,那些暮星做起来毫无特别的举动,现在他知道那叫“举重若轻”,是胸有成竹之人非常招人恨的装x做法。他离那个境界遥远得就像他到女神的距离――看起来把手伸进戒指就能触摸到,其实要跨越三个位面。
他不知道他这些自言自语都会被暮星听到,你以为你躲到月球上喊“bitch”就不是骂老婆吗?太天真了少年。
在发出各种声音的森林里走夜路,直接让他这个坐办公室的白领士气狂跌。心里想的就是鬼啊鬼啊以及鬼啊什么的。这种恐怖感一直让他绷紧着神经,飞速的消耗着体力。
还有就是他的赶路方式。他的经验全部来自于那西凯关于海岸大道的流言……
比如说,某人大大咧咧的赶路,然后被林间飞来的一支箭正中咽喉,财物被强盗拿走,尸体被地精吃掉。
再比如某人途中被邀请做客,然后主人准备好锅烧好开水,再露出八颗牙齿一笑说,“该你坐进去了,晚餐。”
所以,他不敢走在路上。他的感知属姓只有14,比普通人好不少,但是比起费伦各种不科学的生物来说,是渣渣。他并不能确定自己能在被袭击前先发现危险,所以陆远就一直派妮妮侦查,然后自己用潜行的技巧,走在路左侧的树林里。
穿过草丛时的沙沙声、衣服挂到树枝的断裂声、远处忽然传来的动物的鸣叫声都成了他的噩梦。
这么走了两个小时后,体力的消耗让他疲惫不堪。
最后他只能回到路上去,只是尽量让自己处在阴影的掩盖下,减少脚步的声音。
现在他迫切的希望能找到一些能一起冒险的伙伴!
休息时,有人警戒真是太好了!
赶路时,有人突前吸引仇恨真是太好了!
这种独自冒险的经历,实际上不过才八个小时,就彻底把他的想法扭转了过来。
还好,贝尔苟斯特已经遥遥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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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bitch是什么意思?我总感觉有人用这个词汇来评价我呢!”
“白吃,大概就是白吃食物的意思吧?”
“阿远讨厌,”暮星抚脸,“到现在还记得那些小事。”
“那些?是多少啊。”阿福有些黑线的转头看着暮星的脸颊,追问道。
“阿福也讨厌!那,那种小事怎么数得清嘛。”
“你脸红的厉害。”
“地,地精出现了!以吾主艾罗娜之名,我们上吧!”当呼唤了艾罗娜神名之后,一股出奇强大的光芒贯穿了暮星的身躯,她一跃数米,砍瓜切菜般的车飞了面前那一小撮遭到无妄之灾的地精。那可是女神和艾罗娜相结合的力量。
某神国,某女神正在掰着手指头计算了许久,忽然抓狂的抱住脑袋,“啊啊,白吃这种
第三十章 夜入贝尔苟斯特-->>(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