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帮她公公报恩,她公公或许真会把公司交给她小叔子。
她老公失去公司的继承权,就等于她失去当家夫人的身份。
她不想失去当家夫人的身份,于是,她同意了她公婆的要求。
虽然她嘴上答应了,但她心底里是痛恨她公婆的。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这份痛恨,她迁怒了那个被她送出去的孩子。
因为那个孩子是被她公婆做出送出去报恩的,那个孩子是替她公公报恩的,于是她便讨厌那个孩子。
想到那个孩子明明是她生的,却管别人叫妈,她便更讨厌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被送给别人,是她不愿意面对的失败和耻辱。
她宁可从没生过那个孩子。
于是,当那个孩子跑来找她,求她帮帮他的时候,她不愿意面对,选择漠视,就当从没生过那个孩子。
其实,这是没道理的事。
可是那时的她,就是那么的偏执,漠视了那个向她求助的孩子......
现在,她好后悔。
要是当初她没漠视那个孩子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