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重金找了当地的一名司机,那个司机也仅仅只是把林子航送到了距离小镇五十公里的地方,便不愿意再继续前进了。
背着沉重的背囊,徒步前行五十公里进入小镇,这对于平时外出都是驾车,回公司就是坐在电脑前的林子航而言简直就是一种酷刑,走完这五十公里的路程,进入小镇,几乎已经榨干了林子航所有的体力。
林子航拄着旅行杖,喘着气,扯过水囊的吸水管,吸了一口水,湿润了一下自己干的快要冒烟的喉咙,林子航开始考虑自己后面要往哪儿走。其实在从自己出租屋离开之后,林子航就后悔过,毕竟“食人巨鼠”这个说法,从出现以来都没有人真的证实过,所以林子航觉得自己挺蠢的,居然会为了这样一个虚无缥缈的说法,不远万里跑到这个荒无人烟,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进行所谓的“验证”!
不过,既然来了,林子航也就没有想过再回去。不管“食人巨鼠”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林子航也决定是要来这个小镇寻找一番,就算真的没有“食人巨鼠”存在,林子航也要自己亲眼看到后,才肯罢休。或许,正是因为林子航的这种倔强的牛脾气,才让他在“狗仔”这个职业上,做出了一番成绩。要知道,蹲守一则明星名人的隐私猛料,没有一点“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劲头,是肯定不行的!
林子航扭头往自己周围看了眼,看到了街道对面的商店,林子航决定先去那家商店中先好好休息一番,在做后面的打算。
林子航找了地方坐下,脱掉自己脚上的户外靴,揉着自己的双脚。这家商店的老板在从这个小镇上离开的时候,应该走的非常匆忙,商店中的货物都没有搬走,全都留在了商店中。林子航手边滚落着一瓶饮用水,但是瓶子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写得却是1986年1月份,距今已经快要三十年的时间了,年纪都快跟林子航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