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秋池从大立柜里找出了那顶草帽,将那根短发小心地取了出来,对这短发毛根部的有核细胞,进行了y染色质及x染色质检测,发现这是一根男性头发。这项检测告诉杨秋池,可以告诉马渡,不用抓尼姑,只抓和尚就可以了。
下面的检测有些麻烦,但非常重要,有可能确定殷德究竟是不是凶手。关于这个问题,目前需要鉴定的物证主要有三个,一个是死者白小妹*里的内容物,一个是她手指甲里的皮肤组织残片,还有一个,是白小妹左*上的那一枚咬痕。
白小妹*上的这枚牙齿痕迹,目前看来,是三个证据中最有价值的,因为失去了dna检测设备,因此无法对*内容物和皮肤组织残片作dna检验,只能作abo血型检测,而后者,只具有排除意义,却不能作为同一认定的证据。
但是,牙齿痕迹与人的指纹一样,是可以作为同一认定的证据的,因为人的牙齿的大小、形状、缝隙、排列位置和牙弓形状每个人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目前还没有发现有两个人完全相同的牙齿咬痕,所以,咬痕能够成为同一鉴定的有力物证。
但麻烦的是,这枚牙齿痕迹是在尸体的**上,按现代社会的法医物证要求,可以将**切下,放在福尔马林里保存,但在明朝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另外一种办法,就是放在冷冻室里冻结后,用硅橡胶制作模型,这也不好办,一来没有冷冻室,二来也没有硅橡胶。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数码相机拍下来,制作成幻灯影像,将来提取到嫌疑人的牙齿痕迹之后,再作对比检测。
现在首要的问题是先要提取对比检材,胡三、殷德的血液样品,对牙齿痕迹进行拍照。
殷德的血液样品,这一点没有问题,昨天下午,殷德在殓房里被吓摔在地上时,被铁钉扎伤了手,铁钉上和殓房的地上、椅子上都留得有他的血。
杨秋池来到正房,从大立柜拿了那个数码相机,然后来到殓房,先将殷德滴落在地上、椅子上的凝结了的血滴粉末,用小刀刮下,用白纸包好,然后拍摄了白小妹左***那个咬痕。
杨秋池到监牢里提取了胡三的血
第五十五章 检验-->>(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