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强以个人的名义向华国相关部门表示要组织开互联网大会一事,最早相关部门对此事还抱有怀疑态度
后来周新联系旧金山领事馆的时候也表达过大致的意思。
二者结合下,领事馆那边派了人专门来对接这件事,实时跟进进度,主要是问周新什么时候回国,以及到时候周新会邀请那些阿美利肯的企业家来参加。
至于那天具体怎么安排,涉及到如此大规模会议,需要准备的环节非常多,这华国相关部门会安排得妥妥帖帖。
连倒茶都能整成同样的角度,环节再多也难不倒华国人。
这件事启动之后,有意想不到的好处,那就是凯寿律师事务所起诉名誉侵权一案推进比预期要更快。
已经从旧金山飞到华国亲自跟办此事的杨一美,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件事的进度比预期快得多。
并且有人专门来和她沟通。
之前是他们找各种资源,求着相关人员推进起诉案一事。
现在变成别人来催他们了。
攻守之势彻底转变。
“周先生,该事的处理结果出来了,没收对方所有非法所得,并且处10天拘*留和500元罚款。
抱歉,周先生,这种名誉权侵权在华国属于民*事纠纷。
我们最多只能做到没收对方所有非法所得,并且关于拘*留已经是按最高标准执行了。
燕大方面也已经将涉案学生也就是赵志华予以通报批评处理,相关出版社停业整顿。
另外他们需要通过公开场合向您道歉。”
周新听完之后知道这件事到这里就点到为止了。
因为曹永罗有问过周新,周新明确表示过,按照规定来,规定是怎么样就怎么样。
千万不能因为他的身份而来加码处理。
这种属于一时爽,被别人拿捏住了小辫子。
民事纠纷是不会开除的,后世一些高校,刑*事案件都没有开除。
“好的,杨律师,麻烦了,后续律师费我会通过公司打给你。
然后市面上只要出现类似侵犯我个人名誉权,乱说一通的媒体,我全权委托给凯寿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
我是这样想的,我们按照季度来结算。对于类似的侵犯名誉权案件,凯寿先帮我起诉,每个季度结束的时候,需要多少律师费,我这边支付多少。”
这属于一劳永逸,媒体敢造谣,是因为他们知道造谣不会怎么样。
当他们发现乱说要被起诉之后,造谣能够明显被制止。
当然自媒体出来之后,随便拿张别人的身份证,注册账号然后一顿造谣,取证几乎无可能,这种就不能靠起诉来规避了。
杨一美在电话那头说:“不过周先生,您的那位同学也得到了该有的教训。
他拿着靠侵犯您名誉权得到的稿费之后,大肆消费,现在要追回他的非法所得,他需要还的金额对现在的他来说算一笔巨款了。”
周新说:“好的,感谢杨律师,这周你会回纽约吗?”
还有一章,晚上八点多才到家。
另外关于名誉权案件,最多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