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不能碰水,药什么时候吃,什么食物要忌口。
我总觉得哈里斯的唠叨越来越女性化,不过我喜欢。
回到房子里,哈里斯已经将医疗器械搬走,幸好房子的家具没被他跟他助手的手术刀削坏,就是房子里浓浓的沁冷血味让我不舒服。我看那少年躺在客厅的大沙发上,鉴于哈里斯那男女大防不可松懈的古董观念,他是不可能将男性患者搬进我房间,我可是只有一个睡觉的房间。
我走近他,惨白的肤色是种随时会消逝的脆弱,上半身的衣物全部脱掉扔到沙发角边,白色的绷带干净漂亮地缠绕两处大伤,哈里斯的医术与绑绷带手段可是超厉害,看绷带尾端的蝴蝶结就知道。
少年的睡姿安静而柔顺,我弯身用手背搁在他额上,凌乱的黑发散开,露出他整张精致的脸,我喃喃自语,”还是烫的,这样烧下去会烧坏脑子的。“
我从哈里斯留下来的药里搜出一包退烧药丸,仔细看下说明,然后把药丸细细碾碎,用温开水稀释。毕竟人还昏迷中总不能直接将药丸塞进他嘴里让他活活噎死。
端着药水站到沙发边我又犯愁,怎么喂呢?我发呆了一会,努力想以前自己也曾照顾过几个不会生活自理又乱爬乱叫的生物,婴儿。
这里可没有奶嘴。
好不容易想起一个喂婴儿药水的土办法,上厨房拿了把勺子,坐到沙发边将他抱高些,把他的头固定在我大腿上,用手指弄开他紧闭的嘴,一勺子的药水压住他的舌头,直接将药水倒进他的食道里,这样喂可是很痛苦的,幸好当事人安静地昏迷。
一勺一勺,一点药水都没有溢出来,是昏迷的关系吗?可比那些婴儿好侍候多了。好像无论多压抑,他都会把到嘴边的东西咽下去,一种反射到成本能的本事。
好不容易喂完,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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