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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手炖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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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

    鸡爪在这个年代并不值钱,几乎没人吃。

    第一没有多少肉,更没有什么油水,处理起来也挺麻烦。

    第二就是李达说的,味儿太大了,一般在家里做不好,烧出来总有一股骚臭味儿。

    后世的鸡爪可就不一样了,生鸡爪一斤都得二三十,根本吃不起。

    店里的鸡爪也不是太多,只有八九个,不过也够做一份了。

    别说,鸡爪倒是挺肥的,大小一致。

    猪手有炖好的,为了出餐方便。

    陈川先把鸡爪焯水,焯水时少加了一些蜂蜜进去。

    陈川的速度比较快,不管是林诗彤和李达还是大脑袋,都没注意这个小细节。

    认为焯水而已,没什么技术含量。

    细节决定成败。

    陈川也没解释,把焯过水的鸡爪,用油过一遍,炸制成色泽金黄,起虎皮。

    这一步骤,倒是让一旁的三人眼前一亮。

    “师傅,你这做法我还是头一次见,这样腥味儿应该能去除不少吧?”

    “还行。”

    陈川继续做菜。

    先是熬了一些糖色,把猪手炖上。

    炖猪手不是很麻烦,咸鲜口微辣,这个不管是林诗彤还是李达,他们都会。

    猪手快要炖好后,陈川把泡在水中的鸡爪捞出来,一块丢进锅里。

    此时的鸡爪经过热胀冷缩,表皮比先前大了一倍,形成了漂亮的虎皮。

    鸡爪丢进锅里时间不长,表皮便吸足了汤汁,颜色也变成酱红色,非常漂亮。

    不管是猪手,还是鸡爪,它们本身就含有大量的胶原蛋白,所以炖到一定时间,汤汁会很浓稠。

    “脑袋,把煲仔提前烧一下,预热。”

    “好嘞。”

    李达闻着肉香味儿,迫不及待的想尝一口。

    过了几分钟,汤汁收的差不多了。

    陈川把猪手和鸡爪一块儿出锅,并撒上些葱花点缀。

    葱花撒上去的瞬间,香味儿就被激发了出来。

    “来,端出去给大家伙儿尝尝吧,咱们投票决定。”

    翠花奉承道:“小川,这菜用不着尝,太香了,又好看。”

    “都尝尝,光好看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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