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
鸡爪在这个年代并不值钱,几乎没人吃。
第一没有多少肉,更没有什么油水,处理起来也挺麻烦。
第二就是李达说的,味儿太大了,一般在家里做不好,烧出来总有一股骚臭味儿。
后世的鸡爪可就不一样了,生鸡爪一斤都得二三十,根本吃不起。
店里的鸡爪也不是太多,只有八九个,不过也够做一份了。
别说,鸡爪倒是挺肥的,大小一致。
猪手有炖好的,为了出餐方便。
陈川先把鸡爪焯水,焯水时少加了一些蜂蜜进去。
陈川的速度比较快,不管是林诗彤和李达还是大脑袋,都没注意这个小细节。
认为焯水而已,没什么技术含量。
细节决定成败。
陈川也没解释,把焯过水的鸡爪,用油过一遍,炸制成色泽金黄,起虎皮。
这一步骤,倒是让一旁的三人眼前一亮。
“师傅,你这做法我还是头一次见,这样腥味儿应该能去除不少吧?”
“还行。”
陈川继续做菜。
先是熬了一些糖色,把猪手炖上。
炖猪手不是很麻烦,咸鲜口微辣,这个不管是林诗彤还是李达,他们都会。
猪手快要炖好后,陈川把泡在水中的鸡爪捞出来,一块丢进锅里。
此时的鸡爪经过热胀冷缩,表皮比先前大了一倍,形成了漂亮的虎皮。
鸡爪丢进锅里时间不长,表皮便吸足了汤汁,颜色也变成酱红色,非常漂亮。
不管是猪手,还是鸡爪,它们本身就含有大量的胶原蛋白,所以炖到一定时间,汤汁会很浓稠。
“脑袋,把煲仔提前烧一下,预热。”
“好嘞。”
李达闻着肉香味儿,迫不及待的想尝一口。
过了几分钟,汤汁收的差不多了。
陈川把猪手和鸡爪一块儿出锅,并撒上些葱花点缀。
葱花撒上去的瞬间,香味儿就被激发了出来。
“来,端出去给大家伙儿尝尝吧,咱们投票决定。”
翠花奉承道:“小川,这菜用不着尝,太香了,又好看。”
“都尝尝,光好看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