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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5 功可不可以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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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存在于某一部分人心中的主观意识。**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功不盖过,过不掩功。’再大的功也掩盖不了过的存在,更不用说补了。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存在了,就永驻史册,永不改变。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从功过对我们造成的主客观影响来看。过对客观事物造成了一定的损坏,不仅无法使其恢复其原样。而且对主观个人情感造成的损害也是无法弥补的。我们说一个杀人犯杀了一个人,但他在逃亡途中救了另一个人,难道我们就说这个杀人犯不是罪犯了吗?他的罪名依然存在啊,他依然给被害者以及其家人的情感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啊。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为过消得人憔悴的人可大有人在。

    第二,就本辩题来看,过指的是曾经的过错,而功指的是你现在的功劳。二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功与过是发生在两个时间段内相对于统一主体但本身并没有关系的客观存在。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这样的功过,是如何在时间及空间里神奇地相遇并互补的?而且,在历史不断地前进与发展过程中,功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只是这种转化我们无法定义为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罢了。

    第三,功不可以补过这种思想可以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以及整个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一个人一旦形成了功可以补过的思想,他的价值判断就会发生偏离。价值导向也会产生错误。一个社会一旦纵容这种思想的存在并任其发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陷入‘好人不犯罪,犯罪也可以补。’这样一个怨念地而且无法挽救的深渊。”

    嘀嗒嘀嗒声再次响起,李飞依然不紧不慢掷地有声地陈词道:“我想对方辩友难道不记得去年S大学生砍死教授这桩血淋淋的案件吗?那个学生品学兼优或者还经常拿奖学金为学校争过荣誉,但依旧在砍死教授后落得一个杀人偿命的下场。这不就在体现我国法律严格具有震慑力的同时也阐释我方功不可以补过的观点吗?可见,功不可以不过,不是不近人情,而是为了真正的公平。

    综上所述,我方站在发展的角度上,坚持认为功不可以补过。”

    通篇陈词从容不迫,2分30秒,时间掌握得刚刚好,高二4班团队不愧为上届亚军,经验十足实力雄厚。

    开场双方一辩的对阵,虽然双方论点论据都很完整争锋相对,但从临场发挥现场表现来说,李飞要比唐雯雯表现得出色,一中确实是卧虎藏龙,颖欣她们的对手也确实很强大,想要胜出就必须马上扭转颓势,至少不能处于下风,而接下来的攻辩时间首先出战的正是正方二辩金颖欣。

    “正方二辩,接下来你有1分45秒的时间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每次提问不超过15秒。”冯丽珍提示道。

    刘东和黄建良,金颖欣会选择谁呢,她起身面带微笑看向冯丽珍,俨然已有了选择。

    ------题外话------

    4月9号断更一天,所以今天会有二更补上,而且字数都会很足的,今天的两章加起来相当于一般公众章节的三章半的内容了,所以喜欢就动下手收藏下吧,怎么最近一直在掉收啊,看得我好郁闷!PS。接下来的攻辩、自由辩论、观众提问环节才是辩论赛最精彩最富有魅力的部分,想要看到女主的无敌口才就别错过,对手挺强,但又怎么会是颖欣对手呢,在辩论赛场上重拾上一世在法庭上的气势,大律师的风采绝对相当相当有型,别错过下面的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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