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来证明,所以在这里我倒是可以借用这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我的看法。首先牺牲作名词用的时候是一个古义,解释为供祭祀用的纯色全体牲畜,现在已经基本上不用了,其次牺牲的两个意思一个是名词一个是动词,当一个词的多个词义可以用词性来区分的时候就不那么容易混淆,因为它们在用法上有很大的不同。可是如果同为名词一词多义就要让人费些思量了,如果这些意思有所关联或者是由一个词义引申而来还要好一些,最怕的就是几个意思什么关系都没有,那猜起来就很吃力了。我记得当年鹞式飞机还有一个名字叫做猎兔犬,这就是因为在英语中这两样东西是一个词――harrier。当然现在大家会觉得给一种飞机起名字用鹞是理所当然的,可是遗憾的是取名字这件事是没有什么理所应当的,人家愿意取什么名字飞机就叫什么名字,不要说猎兔犬就是叫狗剩你也管不着,除非看过可信的材料说明设计师当年作过解释他这种飞机究竟是鹞还是猎兔犬,否则并不足以否定猎兔犬。这样如果一个对军事不是十分熟悉的人看到两篇介绍鹞式飞机的文章用了不同的名字感觉到纳闷倒还没什么关系,最怕的是他很可能误认为英国有两种垂直起降飞机。
实际上这种一词多义在我们合并文字的过程中很有可以出现,合并之后到是不用再担心了,因为人们在创造新词的时候会自觉的避开已经存在的那些词。比如与法律相关的词中法律往往都被简化成法,就好像法院法庭法警,可是律师却没有被称为法师,这当然是因为法师已经被道士们抢注,所以法律界的人士只好换一种说法了。由于汉语的特征想要完全弄清楚合并产生了多少多义词是很困难的,因为在汉语中我们跟本就没有办法罗列出所有的词汇。罗列所有词汇这件事在英语里面是非常简单的,只要()找到[望书阁]收录最全的词典就行了,那里面已经帮你做得好好的了。可是中文不一样,在中文里词和词组的界线非常模糊,实际上我到现在还没有弄清楚在正式的情况下如何区分词和词组。对此我到是有一个自己的土办法,那就是一个词如果它的词义与它的字面意思完全相同那就是词组。就好像我们小时候做过的许多名词解释一样,飞鸟只能解释为飞的鸟,在这里飞鸟显然是一个词组。而那些需要在词义或者使用范围与用法上加以特别装饰、限制的就是词,比如大腿就不能直接解释成大的腿,虽然这种解释也不能说就完全错了,可是如果真的采用这个解释那么下面这句话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奥尼尔有一双大腿,和他比起来我只有一双小腿。按照这种词与词组的区分定义英语中的许多词翻译过来实际上是中文里的词组,鞋底sole鞋帮upper鞋垫insole都是这样的词,就我的感觉这样的词还真是不少。我们知道在任何一种语言里想要统计词组的数量都是很难的,要是在英语里我们本可以不理这些变化,可是在汉语中词组使用的太过普遍,而且我们本来多义词就少,相对来说一旦增加肯定影响就更大一些。在中文里比对词典可以对多义词进行第一次筛选,不过如果想要全部弄清楚恐怕还要等待日常使用中的发现,实际上这些多义词一旦被发现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解决,只能选一个不那么重要的意思删除或者寻找一个替代用法,在基本上确定多义词不会造成什么大麻烦之后这个语言应当就算完成了――除了我们前面所说的特点之外它的语法也非常简单,因为和汉语一样所有的语法变化不管是时态、语态还是所有格都被当作固定的意思赋予了特定的字或词,使用的时候把它拿出来组合起来就行了,在这里从字到词、从词到句都是组义的,所以也就不需要多少规定。
熟悉无语的人都应当知道在下一贯勇于设想、懒于实践,现在提出这样一个构想也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至于这种新语言是不是真的可以问世就要看有没有其他人对他它感兴趣了,如果是在当年或许李富贵会对这东西认真的研jin究bang一番,要是那样在那个时空的二十一世纪它真的会成为世界语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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