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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舞台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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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还是适应天气,可靠性等方面都要落后许多。比如,当时为了提高精度,帝国海军战舰上都采用了两部雷达,一部用来探测远处目标,一部用来引导火炮。而美军则仍然采用一部雷达来同时完成这两个任务,而在相控阵技术出现之前,还没有任何一部雷达能够同时在两个方面都有很好的性能呢。

    通过这一点,常荐新就先确定,击败“蒙大拿”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远距离交战,利用“新省会”在远距离交战中的精度优势来抵消掉“蒙大拿”的火力优势。后来,潜水员又在“俄亥俄”号的残骸上现了大量未爆炸的穿甲弹,而且这些穿甲弹都是在小角度命中后因为引信没有正常工作而成为哑弹的,而在之前地远距离交战中,很少出现这一情况。这就更加坚定了常荐新的想法,绝不与“蒙大拿”近距离格斗。

    实际上,从两种战列舰火力与防护能力的对比上也能看出远战对“新省会”更为有利。当时,两种战列舰上的主炮的最大射都是一分钟两,而“蒙大拿”有12门主炮,“新省会”只有9门,也就是说,比蒙大拿少了四分之一。而在1oooo码的距离内,“蒙大拿”打出的轻型高穿甲弹几乎能百分之百的洞穿“新省会”的主装甲,而且哑弹率不会高于两成。同样的情况下,“新省会”所使用的26式穿甲弹对“蒙大拿”主装甲的洞穿率不到五成,而且哑弹率竟然过了五成。也就是说,就算常荐新有三倍于对手的战舰数量优势,也不一定能够在近战中占到便宜。

    相反,远战中,拼的就不再是主炮的射度,以及直射时对对手垂直主装甲带的洞穿率了。只要交战距离在2oooo码,也就是大概1o海里以上,拼的就是准确率,以及穿甲弹对水平装甲的洞穿率了。

    准确率自然不用多说,“新省会”已经在多次实战中证明了其雷达炮瞄系统的高效率,而且采用5o倍径身管的4oo毫米主炮的射程甚至比“蒙大拿”级所使用的45倍径16英寸主炮还要远一点。最重要的是,26式穿甲弹本来就是重型穿甲弹,其主要地使用场合就是远距离交战。

    在战列舰的炮战中,关于轻弹与重弹到底谁更好一点。这被争论了好几十年,而且形成了不同的展流派。大战爆前,欧洲各国海军主要使用的就是轻弹,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欧洲海域的天气比较恶劣,而且以往的远距离探测与瞄准方式相当有限,远距离交战时的精度问题无法解决,炮战多半在1oooo码以内展开。轻弹因为质量小,在使用同样的射药地情况下。炮口初就要高得多,而在其他条件都一样的情况下,度直接决定了穿甲弹的穿甲能力。因此,在近距离的炮战中,轻弹的穿透能力明显要比更重,但度慢得多的重弹强得多。

    先展重弹的就是美国海军,而且主要就是针对太平洋舰队而设计的,主要是太平洋的天气要好得多,在理想环境下,战舰的炮战将从1o海里之外开始。而随着大量高战列舰服役。美国海军先就考虑到了在远距离作战中摧毁敌人,不给敌人近身的机会。随即,美国海军就现。轻弹在远距离作战中存在着严重地缺陷,即其存能力很差,炮弹在飞行时的度衰减得相当快。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唯一地办法就是将炮弹做得更重一点,让炮弹在飞行使受到的空气阻力更弱一点,从而使炮弹的存能力更好一点。因此,在远距离交战中,初更慢的重弹在射程过了1oooo之后,其飞行度反而比轻弹快。

    唐帝国海军最初并不重视展重弹,战争爆时。唐帝国海军使用的几乎都是轻弹,而且还是装药量上百公斤的“高爆穿甲弹”。在海战中吃了苦头之后,唐帝国海军开始重视穿甲弹的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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